527轻会议助力某省检察机关,开启民事纠纷“线上调解”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在线调解工作,某省检察机关通过“认罪认罚云视频系统”线上调解民事案件,把司法便民、减轻当事人诉讼负累落到实处。线上调解的便捷度和高效性亦获当事人一致好评。

“认罪认罚云视频系统”是527轻会议为某省检察机关开发的民事纠纷在线调解平台,采用了很多前沿技术,部署在互联网上,并于2022年3月完成检察机关专网的审判流程系统与该调解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检察机关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业务在互联网与检察机关专网之间的实时自动流程,方便了调解当事人,减轻检察机关工作量。调解平台正式上线使用后,整合了检察机关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能够打通线下线上多种渠道,灵活组织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该系统线上线下均可调解。当事人无需下载任何客户端,通过电脑浏览器访问在线调解平台,即可实现远程调解;也可以使用线下智能调解系统,满足一方当事人到场、另一方远程参与,或者双方都使用远程接入等多场景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及当事人可通过该系统进行纠纷协商,调解员对一些复杂案件可以在线请求法官协助调解,调解视频会话的全过程支持录音录像,即时保存,可随时调取查看。

如何使用该系统进行在线调解呢?

1、在线申请。当事人申请在线调解的,可直接在电脑浏览器中登录在线调解平台,上传身份证明或进行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有效联系电话、送达地址,并上传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主操作有困难的,可到就近人民检察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协助完成。

2、选定调解员。当事人申请在线调解的,平台会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纠纷类型自动推送适合调解员,供其选择;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了解本地其他调解员信息,自主选择调解员。

双方当事人对选择调解员有争议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检察机关委派、委托的在线调解员主持调解。

3、审核受理。申请人提交在线申请后,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选定的调解员推送短信,调解员在24小时内登录平台,了解案情,审核相关材料。不属于在线调解适用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在线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错误、上传材料不齐全的与申请人联系,指导其进行完善;材料齐全的,及时受理,并在线通知双方当事人。

4、调解准备。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可通知双方当事人,拟定调解的时间、方式、地点等相关事项。被申请人拒绝调解或联系不到,调解员应当将有关情况反馈申请人,申请人要求立案的,指导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申请立案。

5、在线调解。根据预定的调解时间,调解员和当事人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调解平台,选择音视频沟通和在线聊天等方式进行在线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在线举证、在线质证、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方案等。整个在线调解过程全部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

6、在线出具调解协议。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线上制作调解协议,并在线发送给各方当事人,由当事人通过人脸识别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最后由调解员签名。

7、在线结案及送达。在线调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各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除外。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调解期限届满未达成调解协议且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调解终结。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协议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不成功的,由申请人决定是否提交立案。

8、司法确认。经在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检察机关在线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检察机关受理申请后,由承办法官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与当事人连线,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变更原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疫情当前,传统的现场调解做法显然已不适用。为了不让疫情阻却公平正义的脚步,527轻会议为某省检察机关开发的“认罪认罚云视频系统充分发挥了线上调解功能的积极作用,打破空间距离阻碍,减少诉讼负累,提高解纷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的工作目标。